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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營養界的學者及營養師都非常憂心,因為網路上出現自稱為「營養治療師」的女士,提出了似是而非、強調飲食革命的言論;不但使用錯誤或不完整的結論式標題,還將這些論點硬是套成「營養師說」的觀念。仔細檢視這些論述,除了極為自說自話、語焉不詳之外,更令人擔心的是,若真有人照著依樣畫葫蘆,養生不成反倒傷身,那才真的得不償失。這種毫無科學根據、為銷售而硬凹的作法,實在令真正的專家們無法苟同。
營養師屬於專業證照,隨便冠名使用?違法!
在台灣,營養師屬於正式醫事人員中的類別之一,其審核認證的過程非常嚴謹,除了必須是營養相關科系畢業,還需要在教學醫院實習500多小時,正式通過國家考試後,才能稱為「營養師」。尤其是臨床營養師,必須於醫療院所接受更進一步的在職訓練,累積臨床營養治療的經驗與專科訓練。所有營養師也依照規定,為了維持其「執業」的資格,如同醫師、藥師、護理師等一樣,每六年必須完成在職教育120個小時的學分,才能換證持續執業。
營養師專業是以科學依據的「實證」為基礎
醫療的知識及應用強調的是「實證」,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這些證據是要以嚴謹的研究結果為基礎的,還沒有研究數據,卻累積有許多臨床經驗的,也要透過該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得出一個大家都認同的結果作為依據,而不是秉持一個人的個人信念就大肆宣傳;其實,就算是個人的信念,也要說得出合理的邏輯與論點,而不是一些「似是而非、沒有前因後果的文字堆疊」,讓人不禁懷疑其背後真正的動機。
不可否認的,每個行業別中,總是有能力優秀的人才,也有表現較弱的平庸之輩,有知識、經驗豐富卻不會譁眾取寵的,也有一知半解、半瓶醋卻口沫橫飛、波湧浪滔的。怕就怕這些只會漂亮包裝、表面親和的背後,不少民眾身受其害而不自覺。
術業有專攻,營養照護強調團隊合作
筆者也認識不少台灣執業的臨床心理師,在臨床上也曾與他們合作許多專案。她(他)們學有專精,懂得尊重其他專業,不會以自己一知半解、想當然耳的自我信念胡言亂語,像是毫無專業訓練的市井小民;更糟糕的是,該女士是披著專業人員的「羊皮」在到處遊走,尋找可吞吃的人,到底背後的目的是甚麼呢? 「打知名度」?「賣個人出版品或產品」?
筆者希望以此篇提醒大眾認清專業,才不至於誤了自己健康。
作者介紹:
金惠民 營養師
現任 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輔仁大學營養系副教授
曾任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營養部部主任
學歷 輔仁大學家政營養系學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人體營養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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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係依政府公布之營養師法而設立,本會以聯合全國營養師,協調同業之關係,增進營養專業知能,共謀營養專業發展,促進國民營養,並維護營養師權益及提昇營養師地位為宗旨。
本會於民國84年6月在台北市創立,由章樂綺營養師擔任第一屆理事長,並續任第二屆;李蕙蓉營養師擔任第三、第四屆理事長,金惠民營養師擔任第五、六屆理事長,蔡玲貞營養師擔任第七屆理事長,現任(第八屆)理事長為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營養室主任金美雲。本會設置理事十五人,監事五人、秘書長1人共同綜理業務。
目前(2016年8月)共有14個地方營養師公會,會員人數約3,500人,其中近四分之一會員擁有碩士以上學歷。本會會員執業範圍廣泛,主要可區分為「臨床營養」「團體膳食供應與管理」及「社區營養」三大類,職場範疇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服務機構、營養諮詢機構、學校、衛生機構、團膳供應場所、食品公司及食品工廠等。
營養師在各自領域中根據服務對象的特性與需求提供完整的營養照護(營養評估、營養診斷、營養介入、營養監測與評值)與供膳管理,為大眾的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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